妨害公务怎么定义

妨害公务罪的定义是指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,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。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。
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主要特征包括:
1. 主体要件 :一般主体,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2. 主观要件 :故意,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进行阻碍。
3. 客观要件 :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妨害公务的行为。
4. 客体要件 :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犯妨害公务罪的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如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处罚可更为严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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